曾經相信一個叫做「不要被年齡限制自己」的教條,此教條將「25歲的女生應會些甚麼」呀、「男人30歲前應做過的300件事」、「死之前一定要到過的旅遊景點」此等坊間人生哲理,暢銷工具書所帶出的概念一一否定。因為教主說:25歲要做些甚麼,26歲要做些甚麼,你天王老子麼?難道要由你定?自己想怎樣做就怎樣做,過一段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人生就是了。
長大後發現這教條是有修定的必要,因為一個人能不能做些甚麼,是事半功陪還是事陪功半會跟他處於哪個人生階段有莫大關係。就如對著一個剛出世的你不能帶他去酒店吃自助餐,又或者一個8歲的女孩即是她幾想當媽媽也好也只能先用洋娃娃練習。
又例譬如想學一種外語的話請盡量在25歲前開始,因為腦部過了25歲後語文的吸收能力大減,學當然不是問題,只是要多花些時間而已。又例如由高中至30歲可是一個女人在戀愛世界中最具競爭力的時候,所以很多女生 還是會在這段時發揮混身解數,希望可以在這段時間將畢生的幸福抓緊。
這些限制與條件,就是這樣隱藏在每個人的人生內,默默無聲地牽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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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自己處於哪個人生階段,除了洗澡時好好照照鏡子外,有人也會看看身邊的朋友在做甚麼。十多歲時朋友們 都交了女友,還在想盡辦法將她的貞操拿到手,你就會問自己是不是也是時候也交個女友,閒來翻雲覆雨一番。
幾年之後朋友們事業有成,你就覺得自己也應有番事業;又幾年後朋友們結婚,你又會開始想是否應該安定下來;
之後他們生了孩子,孩又長大,供了他去了美國還是澳洲讀書,之後孩子也結婚,自己就這樣當了爺爺奶奶。
到最後,你發現身邊的朋友愈來愈少,因為你參加完一個又一個喪禮,直至自己也成為喪禮的主角為止。即使是幾自命不凡的人也好,家財萬貫也好一窮二白也好,人生的脈絡就是這樣,大概也走不出這樣的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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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陣子跟朋友R一起參加了朋友P君的婚宴,這幾天就努力搬家,還在書桌的抽屜底出土了一批批「文物」,有陳年鹹書有肉麻情信更有內容白癡的日記。其中發現了一疊相片,是我17歲那年中學畢業時拍的,相片中的他,就是過去的我,那副呆子的德性,給我笑了15分鐘。
有趣的是,由我出世到拍攝那張相所需的時間,跟拍了那張相到我再次發現它所經過的時間是一樣,都是17年。即是說,它朵在我抽屜的時間,足夠我長大多一次。
相片中的R和P君,一眼就給認了出來,但大部份面孔都已給忘掉,即使再次看到,好像有些印象,但怎樣想也好名字就是說不出。
那夜P將他婚宴所拍的照片傳了過來,我將在17年拍的和上周拍的照片拿來對比,17年前的,上周拍的,17年前的,上周拍的⋯⋯這樣來來回回看了十多偏,努力尋找兩者之間的差異。也許數十年後,我變了個混老頭,也會將數十年前的照片這樣把玩,並希望從中得到點點青春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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