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很喜歡寫東西,但坦白說我的字的確夠醜,同學同事上司老師學生都說過差不多的話:你的字,真是難看死了。
小時候老是聽人家說字是一個人的代表,就如一個漂亮秀麗的女生,其字就會如她般秀麗;一個性格剛猛的人,一點一劃都能入木三分。照照鏡子,再宏觀自己身邊女伴的數量與質素,自己雖稱不上俊朗,但樣子總算是過得去吧?30歲後還散發著點點才華和窮書生酸臭味哩,但就是不明白為何那些字就是那麼醜。
小學生的字每天都要練,練習簿上總會有些框,好讓他能在框內寫出一個公正的字。記得那時的我拼命將那些字往框內塞,感覺像扛泥,也像將一個圓型的瓜往方型的箱內塞,吃力不討好。
人愈來長大,眼前的那些框卻一天比一天的小,當吃力到某一個限度,因為反叛,也因為快要窒息,我終開始無視框的存在,喜歡怎樣寫就怎樣寫,字也愈寫愈大,那刻的心曠神怡就像悶在黑牢廿多年的囚人突然可以走進一綠茵草地上,藍色的天空上還掛了一輪太陽。當然,生活上很多時候是需要妥協,譬如填各種各樣的申請表,習慣了寫大大的字,就會感到申請表留給你的空間是何等的少。心一急,要是弄不好的境也入不了,字就愈醜,也不得不信這是過去求職失敗的其中一個主因。
但奇怪的是最近的字好像愈寫愈像樣,尤是在課室白板上寫的,看得懂的學生還會愈來愈多。也終於明白,原來只要一筆一筆的寫,字,還是可以將它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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