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2

相信

信任可說人類社會中最基本也是最種重要的元素之一,但諷刺地,任何一個在社會上打滾過的人都知道,我們不撒謊的話根本沒可能在這個社會上生存。

就像在超市買可樂,我們必需相信這瓶東西即使會將我們喝肥,卻不會把我們喝死;走在街上坐巴士,即使很有可能會塞車會晚點,但到最後司機還是會將我們送到目的地,而不是載到野嶺荒山上洗劫。入去餐廳吃飯我們相信吃了那裡的東西不會拉肚子;學生相信我教的內容是真的,又相信我不會溜掉才會在月初就將整個月的學費都給了我;沉睡的豬將她的提款卡給我,是她相信我不會將她的錢拿去賭;相信花鉅資買下的車子會動;相信老板會發薪;相信天橋不會榻下來,相信放學後媽媽會來學校接自己回家。

所以,要是我們在這個社會內沒有一樣東西是相信的話,那麼就連由床上爬下來的勇氣也不會有。又,如果你壓根兒不能再相信這個人,那麼你們之間除了變回陌生人外,可不能還有別的關係。

不過另一方面在這35年間我撒過的謊也著實不少,對像是朋友也好,家人也好,公司同事也好,上司也好,陌生人也好,善意的也好,惡意的也好。不知有多少次我在電話跟朋友說已經到了油麻地,其實還是在金鐘站轉車;我跟娘說去跟同學露營,其實是到女友家鬼混;老編問我那份稿好了沒,我說差不多,其實碰也沒碰過;街上遇上募捐的,我說沒有零錢。

有人認為欺騙是為了生存必修的技倆,有人認為真誠是做人最基本的態度。如果大家在相信這個層面上出現偏差,那麼有人就會覺得被出賣,被欺騙。就如大家花幾千元入場看魔術,大家不會覺得受騙,雖然明知入面是個極為華麗的騙局。反之買了票,表演取消又退不了,大家就會覺得受騙。

我們每天就是不得不撤謊和必須要相信之間,努力的找個平衡。為了更容易的將這個平衡找到,有人選擇義無反顧地相信生活中的一件事物,讓它成為自己人生中的重心與核心,就如迷幻DJ說他相信音樂,信徒相信他們心中的信念一樣。

回想起之前有個女朋友跟我說過,每個人都有一個價,只要有人付得起那個價,你就可以出賣任何東西。我說有樣東西你怎麼買也買不了,就是「真」。真的話,你不給我錢,我都會對你真。要是給300萬我才可以對你真,這已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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